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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是如何产生的?
时间:2020-07-31

我们知道,物体间相互作用的力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物体的直接接触产生的,叫做接触力。如摩擦力、碰撞力、推拉力等。另一种是不需要接触就可以发生的,这种力叫做场力。例如,电力、磁力、重力等。

  电荷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物质,叫做电场。它跟固态、液态、气态的物质不一样,看不见、摸不着,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物质。两个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不是电荷的直接作用,而是一个电荷的电场对另一个电荷所发生的作用。也就是说,在电荷周围的空间里,总是有电力在作用。因此,我们将有电力存在的空间称为电场。磁场是电流在其所通过的导体周围产生的具有磁力的一定空间。

  电场和磁场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同时并存的。由于交变电场的存在,就会在其周围产生交变的磁场;磁场的变化,又会在其周围产生新的电场。它们的运动方向互相垂直,并与自己的运动方向垂直。这种交变的电场和磁场的总和,就是我们所说的电磁场。

  这种变化的电场和磁场交替地产生、由远及近,并以一定速度在空间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向周围空间辐射能量,这种辐射的能量称为电磁波,这种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称为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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