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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校验仪的误差
时间:2020-08-06

1 基本误差

校验仪的基本误差不得超出下式给定范围:

ΔX= + K ( X·a% + Y·a% +Dx)

ΔY= + K ( X·a% + Y·a% +Dy)

式中:ΔX----同相分量基本误差允许值;

ΔY----正交分量基本误差允许值;

K----仪器常数;

X----同相测量盘示值的绝对值;

Y----正交测量盘示值的绝对值;

Dx Dy----测量盘最小分度值或量化值;

a----校验仪准确度等级,分123三中。

校验仪内附的电流与电压百分表符合有关标准,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当使用某一额定工作电流(或电压)改变其正常工作百分数范围时,仪表的内抗应保持不变。

校验仪的分辨力应能满足测量用互感器检定规程的要求。

校验仪的测量回路对高次谐波信号应有足够的抑制能力。对于准确度等级为123的校验仪,其三次以上谐波抑制比应分别大于322620dB 校验仪的工作回路(接地的除外)对金属面板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0MΩ。工作时不接地的回路(包括交流电源插座)对金属面板及金属外壳应能承受有效值为1.5KV50Hz正弦波电压1min耐压实验。 校验仪差值回对标准和检互感器的附加容量,不应超过校验仪工作电流(电压)回路额定容量的1/15,最大不超过0.25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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