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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配电系统的组成
时间:2020-06-15

在我国,配电系统可划分为高压配电系统、中压配电系统和低压配电系统三部分我国配电系统的电压等级,根据《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的规定,220kV及其以上电压为输变电系统,35、63、110kV为高压配电系统,10、6kV为中压配电系统,380、220V为低压配电系统。


1.主隔离开关
起重机宜装设切断所有电源的主隔离开关,开关应尽量靠近总进线集电器。当总进线集电器有断开装置或该供电线路只有一台起重机并可从地面切断电源时,可不设主隔离开关。
2.总断路器
总电源回路应设总断路器,总断路器的控制应具有电磁脱扣能力,其额定电流应大于起重机额定工作电流,电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大于起重机最大工作电流。总断路器的断弧能力应能断开起重机上发生的短路电流。
3.动力电源接触器
动力电源回路应设能够分段动力线路的接触器。
4.动力电源紧急分断
紧急情况下,能在司机室和电气室内断开总动力电源和制动器电源。急停按钮为红色非自复位式。
5.分支线路配电
各机构动力、控制及辅助电源分支线路应采用断路器、熔断器或过电流保护继电器,提供过电流保护能力。当三相动力电路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具有却像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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